咨询热线
来源:赣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1/17 14:59:42
存货损失税前扣除怎么做,先前有讲述过着存货损失的一些条件,那么这税前扣除的做法是怎样的呢,作为本文主题,大家可以点击阅读获得,有问题不用怕,咨询即可,更多资讯详情如下。以下是有赣州专业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存货丢失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对于存货损失应在发生损失并作损失处理的年度,在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如果按照规定应报送而没有报送的,有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存货盘亏损失,如果有直接责任人的,还需要注意是否属于管理不善,如果属于管理不善引起的丢失、被盗,则在增值税上还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在追究责任人并处罚时还是需要考虑增值税问题。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存货损失税前扣除怎么做,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赣州仁和会计培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